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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用事业详情
扶持措施类型: 公用事业
地区: 山东
具体措施内容: 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缓缴的各项费用。
实施期限: 有效期暂定3个月
政策文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发〔202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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