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税费优惠详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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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措施类型: | 税费优惠 |
地区: | 北京 |
具体措施内容: | 1.疫情期间,对受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停征特种设备检验费、污水处理费、占道费。 2.受疫情影响纳税申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3.对受疫情影响的“定期定额”户,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定额,或简化停业手续。 |
实施期限: | 有效期至2020年底(文中具体措施有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结束等原因政策措施不再有必要性的自然失效) |
政策文件: |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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