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税费优惠详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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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措施类型: | 税费优惠 |
地区: | 天津 |
具体措施内容: | 1.对因疫情影响办理纳税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可依法申请延期三个月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由企业申请依法 2.办理延期缴纳,可延期三个月。 3.对受疫情影响企业停产或遭受重大损失,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临时减免。 |
实施期限: | 有效期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结束后再顺延3个月。本措施中有明确期限规定的和国家及本市出台相关文件另有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策文件: |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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