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用事业详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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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措施类型: | 公用事业 |
地区: | 湖北 |
具体措施内容: | 工业用水价格、用天然气价格均下调10%,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对中小微 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实行“欠费不停供” 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缓缴的各项费用,免收滞纳金。 |
实施期限: | 有效期暂定6个月。中央出台相关支持的政策,遵照执行 |
政策文件: |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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