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用事业详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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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措施类型: | 公用事业 |
地区: | 内蒙古 |
具体措施内容: | 对防控疫情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实行用电、用气、用水等“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及时补缴相关欠费,不收滞纳金。 |
实施期限: | 执行期限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明确期限的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解除止。国家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措施,自治区一并遵照执行 |
政策文件: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防控疫情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内政发电〔202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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