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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公用事业详情
扶持措施类型: 公用事业
地区: 吉林
具体措施内容: 对受疫情影响、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水电气费的企业,可向水电气供应企业申请办理延期缴纳费用,最长不超过3个月。延期缴费期间不得断供且不收取滞纳金。
实施期限: 执行期限根据疫情变化和国家相关行业规定适时调整
政策文件: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吉政发〔202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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